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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春像野草一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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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初识一千九百九十七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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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晚还唱了哪些我们可能一辈子再没唱过的歌,我已经记不得了。酒是一直在喝。直到把沙漠吧地扎啤都喝光了。人越喝越少。有还记得回家路的晃晃荡荡回了家,有趴在河涌边狂吐的,有直接溜在桌子底下睡着的,到最后就剩老铁,于烟,大伟和我了。阿宇也喝多了,瞪着眼睛傻笑。我,老铁和于烟决定送他回家。大伟就睡酒吧里。我们和他告了别,出门打车。

阿宇住在广州著名的城中村猎德。把他送到家后,我们顺着一条青石板铺的小巷往外走,夜已经很深了,我们都没说话,巷子里只有我们脚步声。老铁昂首阔步走在最前面,于烟袅袅娜娜地走在中间,我拖在最后,低头看着前面一个粗壮,一个纤细的影子,亦步亦趋如同梦游。

突然两个影子就同时停住了,我愣愣地差点撞在于烟背上。抬头一看,我们已经走到一座古桥上了。这桥也是由一水的青条石铺就的。因为年代久远,桥面已经忐忑不平。桥下是静静的流水,一轮明月斜照,波光粼粼。

我们呆呆地看着,好一阵,老铁突然开口:“还想喝吗?”于烟轻轻一笑:“去我家喝吧。”

于烟住在一栋高层公寓,租了一房一厅。房子不大,但布置得舒适安逸。厅里有张特软的大布艺沙发,沙发前的茶几下铺了一大张松软的厚地毯。于烟只打开两盏落地台灯,蛋黄的灯光柔柔的舒展开来。

在于烟示意下,老铁打开角落那唯一和整体风格不和谐的大冰箱,一下就乐了,冰箱里整整齐齐地码满了酒。有几瓶洋酒,我那时还很少泡酒吧,不认得是什么牌子。其余都是啤酒,冻得冰凉冰凉的,从冰箱一拿出来,瓶子上就渗出一层水珠。都是老“珠江”。老珠江是我喝过的最苦的啤酒。如果不冻,喝起来就跟广州街上特有的凉茶一样一股药味。就算冻了,也较干涩,让你很快想灌下另一口,于是就越喝越口渴,一直到醉。但我很怀念它,一是因为它是广州最便宜的啤酒,二是因为习惯它的重口味以后,别的酒喝起来都寡淡。

于烟打开她家的音响,放了张小红莓的专辑,满屋子里便铺满了英式摇滚的阴柔忧郁。我们围着茶几,坐在软地毯上,吃着于烟翻出来的花生,牛肉干,一人一个酒瓶,一边喝一边海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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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开始就聊酒。我们都很奇怪对方怎么这么能喝。老铁说他小学就开始偷偷喝酒,上了中学比较郁闷,混了帮兄弟,经常喝,家里给的生活费基本上都买酒喝了。但酒量真正锻炼出来还是到了部队。他说部队喝酒,啤酒论箱,白酒论缸。缸是部队统一发的那种搪瓷缸,一缸就是半斤多。他们那部队的头是个东北人,打过越战,自己喝酒爽快,也喜欢喝酒爽快的部下。每次自己人在一块喝酒都是缸来缸去。兴致来了能一口一缸,温柔点也顶多三四口到底。他很器重性格直爽的老铁,喝酒都叫他。老铁酒量本来就不错,这一练,愈发海了个去。

我第一次喝酒就醉了。那是初中毕业考试后,一帮相好的同学聚在一块野炊。我们带了一些食物,从各自家里顺了几瓶酒,爬到学校旁边的山顶。开始大家都展望未来,豪情万丈。到后面气氛就开始冷落了。因为大家可能会去不同的学校,还有的考上中专的会去外地,还有没考上的可能会去技校,分离是在所难免的。大家开始沉默着喝酒。突如其来地,我感觉到了命运的强势存在和自己的渺小无力。忧郁迅速包围了我,我不知如何排遣,只有大口大口地喝酒。酒真难喝,但你只要喝了第一口下去,就会想喝第二口。

也不知道喝了多少,直喝到内急,我摇摇晃晃地走到山坡边。我撒着尿,看着西斜的落日,落日下镀金的学校,被残破城墙环绕的家乡古镇,远处层层的大山,莫名心情又明朗了起来,酒精刺激着我年轻的大脑,我突然大喊一声:“没什么大不了的,向前!”然后就不见了。

朋友们赶过来时,我已经滚下半个山坡了。还好那山坡不陡,没什么石头,长的是细细的野草。我一路滚到坡底也没大碍。只是衣服上东一块西一块地染了绿色的草汁和灰色的泥土。最要命的是他们扶我起来时,我的裤子拉链还没拉上,那半大不小的兄弟还在探头探脑。

一般情况我讲这段光荣史时是不会把最后一句话说出来的,但和于烟,老铁一起的那晚,我不知咋的就一溜全带了出来。可恨老铁一边笑还一边指着我的档部重复:“半大不小,哈哈!”于烟也捂着嘴笑,眼睛往那瞟。我不由自主夹了下腿,侧了下身子,慌不择言地补充:“那是以前!”又引起他俩一顿狂笑。我追悔莫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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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时候的我总是有些忧郁,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忧郁。所以也就不可避免地喜欢上了诗。上高中的时候也因为诗交了一帮好友。大伙每聚在一起,无不念天地之沧沧,悠悠长吁短叹。这时候就少不了酒了。那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翩翩少年啊,面子薄得很,没有几杯黄汤下去,根本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。

都说李白醉酒诗三千,我们是醉了啥都整。诗没留下几首,乱七八糟的事倒是做了不少。那时都情窦初开,谁心里没藏着个梦中情人。酒后吐真言,都向组织交代了。组织就不能不管啊。于是群策群力,制定系列的进攻策略。取名倒挺诗意的,叫“掬美”计划。基本步骤也就那几招,什么情书啊,看电影啊,郊游啊,跳舞啊什么的,没新鲜的。没办法,那时候的古镇可供浪漫的资源也就那么点,组织也经费有限,折腾不起大手笔。加上都是没啥经历的雏儿,纸上谈兵是引经据典,口若悬河,一到实战便噤若寒蝉,呆若木鸡。这“掬美”计划从A,B,C一直进行到X,Y,Z都没一个成功的,大伙儿别说掬美了,能摸着手的都没两个。回想起来,最大的错误是我们的总指导方针。我们当时的指导方针是“战略上藐视美人,战术上重视美人”,那些美人在各自心里跟天使啊仙女似的,怎么可能藐视?唯一的好处是喝了不少酒,写情书要灵感啊,喝酒!送情书要壮胆啊,喝酒!行动前要誓师鼓气啊,喝酒!完了要总结经验教训啊,喝酒!特别是被拒得伤痛欲绝的,那得安慰,疗伤,必须喝!我的酒量就是这样练出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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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烟的酒量来自遗传。一开始她并不知道。她小时候很憎恨酒。因为她父母感情不好,而且都经常喝酒。每次两人一吵架,就喝,喝了吵得更厉害。有时候本来没什么事,喝多了,也开始吵。

那是到了于烟高中了,有一天,他爸妈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又吵起来。于烟忍无可忍,抄起桌上刚开的一瓶白酒就往下灌,老两口目瞪口呆地竟然忘了阻拦。于烟就把那瓶酒吹完了,在她倒下之前,她流着泪说:“你们再吵,我再喝!”

后来于烟的父母就很少吵了,至少在于烟面前顶多拌拌嘴。喝酒也躲着于烟。家里的酒都藏了起来。我问她父母的关系有没有好点,她很黯然地说:“吵还好,不想吵说明心更冷了。”

老铁看于烟有些伤感,就尽捡部队里一些有趣的事讲,我也一个劲地哄她。于烟很快就活络过来了,她说来广州以后经常一个人喝酒,想看看自己喝多少酒会喝醉,最后发现自己是海量。我和老铁不屑,说谁真海还不知道了。三人就拚上了。

我们一边拚着酒,一边说些各自经历的好玩的事,都很开心。那晚到底是谁先醉的,谁也不知道了。模糊记得后来于烟去卧室睡了,我倒在沙发上,老铁直接就躺地毯上。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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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二天醒来,地毯上没人,老铁已经走了。厅里收拾得干干净净。卧室的门半掩着,于烟睡得还香。我站在门口,静静地看了她一会,然后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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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毕竟是一种社会动物。一个再习惯孤独的人也注定有自己的圈子要混。在这个圈子里找到认同感和归宿感,找书苑 www.zhaoshuyuan.com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。

从那以后,我们经常去沙漠吧。有时候是约好了一起去,有时候没约,到那一看,都在。阿宇是没办法来了,他在一个西餐厅驻场弹唱。大伟他们乐队,老铁他们乐队基本上每晚都在,于烟也隔三差五地出现。我一到晚上,如果不去那转转,就会觉得那天少了点啥,浑身不自在,无法安睡。除了我们,还有很多怀揣着音乐理想的哥们出出没没,他们和我们一样,在这里寻找归宿。没多久大家都混得很熟了。

我们每晚都会上台玩,有时玩自己的作品,有时玩大家喜欢的一些经典曲目。很多时候,乐队都是现场拼凑的,作为单个出现的我就经常被拉入一个个临时乐队,大多数时候弹吉他,也有缺鼓手时打鼓,缺贝斯手时弹贝斯。。。。。。这时,我才发现自己对掌握一种乐器有种异于常人的天份。我能在练习中很快了解它的特性,并在演奏中用自己的方式表现出来,溶入整个乐队中。因为这点,我很受大伙的欢迎。哪个乐队缺人了,都会叫我:“嗨,许迟,帮一个!”所以每次到沙漠吧,我有一半时间呆在了台上。

当然还有一半时间是在喝酒。经常在一块喝的还是于烟和老铁。自从那晚以后,每次我们三个在沙漠吧喝酒都凑一块。但再也没有喝过第一次那么多了。首先,我们虽然酒量还行,却不是醉生梦死之徒。再者,老实说,我们也没有那么多闲散银子天天买醉。我很好奇地问老铁,作为一个部队上的,怎么可以经常晚上跑出来喝酒,玩音乐?老铁笑了笑,说:“付出小小代价!”